当前位置: 首页 > 廉政建设 > 正文
各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、各单位(部门): 《山东交通学院领导干部请假销假制度》已经2014 年4 月11 日党委会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中共山东交通学院委员会2014 年4 月16 日
详情见附件
下一条: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